中国网财经8月19日讯 商务部于2020年8月19日上午召开关于解读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专题新闻发布会。商务部服贸司司长冼国义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商务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高峰主持本次会议。
以下为文字实录:
商务部服贸司司长冼国义:7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8月2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日前,总体方案正式印发,大家可以在中国政府网和商务部网站查看。今天,我就全面深化试点工作向大家做一个简要的介绍。
一、全面深化试点的背景和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服务贸易,将优先发展服务贸易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2016年,国务院在上海、海南等15个省市(区域)部署开展试点,2018年决定进一步深化试点,要求各试点地区深入探索适应服务贸易发展特点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和开放路径,带动全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四年来,各试点地区和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主动创新,试点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多批实践性、制度性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带动全国服务贸易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暴发,世界经济严重衰退,国内国际形势更加复杂严峻,疫情对服务贸易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但同时也带来了数字化加快发展等新的机遇。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充分发挥服务贸易对稳外贸稳外资的作用,围绕拓宽开放领域、提升便利水平进行改革探索,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新一轮试点为平台和突破口,全面推进服务贸易改革、开放、创新,更加有力地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深化试点范围
为进一步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东北振兴、长三角一体化、西部大开发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新一轮试点从原有的17个试点地区扩围至28个试点地区,包括新增大连、厦门、青岛、石家庄、长春、合肥、济南、昆明、乌鲁木齐等9个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并将贵安新区与贵阳、西咸新区与西安连片发展,两江新区扩围至重庆21个市辖区,进一步凸显了新时期服务贸易在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中的作用。
三、全面深化试点的重点和方向
《总体方案》从总体要求、试点任务及具体政策举措、组织实施等方面,明确了试点方向和重点任务。
一是明确总体要求。全面深化试点的总体目标是:服务贸易深层次改革全面推进、高水平开放有序推进、全方位创新更加深化、高质量发展步伐加快。全面深化试点要把握5个基本原则:一是在试点的推进路径上,坚持“全面深化、拓展提升”,在前两轮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范围、深化任务、提升作用;二是在试点的探索方向上,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出赋予试点地区更大改革自主权;三是在试点的动力来源上,坚持“创新驱动、加快转型”,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创新,激发新动能;四是在试点的发展定位上,坚持“错位探索、整体协同”,推动地区间、部门间的协同创新、特色发展,形成机制性、系统化的治理经验;五是在试点的风险管理上,坚持“守住底线、防控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保障和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稳步提升发展成效。
二是全面深化试点任务。本轮试点,是在前两轮基础上的“全面深化”。重点围绕推动服务贸易改革、开放、创新,提出三个方面8项试点任务、122项具体举措。
改革方面,围绕服务领域审批权下放或取消、放宽市场准入等,提出16项举措,涉及运输、旅游、教育、国土规划、工程设计、商务服务等领域,如下放《船舶营业运输证》管理事权、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权、展会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前置许可事项,扩大技术进出口经营者资格范围,简化外资旅行社审批流程等。同时,从促进货物、资金、技术、人员、数据等要素跨境流动方面,提出38项便利化举措,进一步构建有利于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发展环境,如实行进口研发(测试)用未注册医疗器械分级管理、开展人民币在服务贸易领域跨境使用试点、开展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开展外籍人才管理服务改革试点、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通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等等。
文章标题:【商务部:数字贸易、版权交易、在线教育等新兴服务出口成为新增长点】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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